| 电炉除尘二期工程除尘器招标新钢特钢     新余钢铁公司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依据有关法例法规,就自筹资金组织实施的特钢电炉除尘二期工程所需货物及随货配套服务自行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XGTG-02   2、货物名称、数量:   除尘器 1套   3、主要性能要求:具体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将在《招标文件》中详述。 
    
        
            | 处理风量 | 750000m3/h |  
            | 室数 | 18个 |  
            | 过滤面积 | 10000m2 |  
            | 过滤风速 | 1.25m/min |  
            | 设备阻力 | ≤1500Pa |  
            | 滤袋规格 | Ф160×6000mm |  
            | 滤袋材质 | 500g/m2 |  
            | 骨架规格 | Ф158×6000mm |  
            | 脉冲阀规格 | 3”淹没式 |  
            | 入口含尘浓度 | ≤10g/Nm3 |  
            | 出口排放浓度 | < 50mg/Nm3 |  
            | 收尘效率 | > 99.9% |  
            | 进气温度 | < 120℃ |  
            | 漏风率 | <3% |  
            | 壳体耐压强度 | 6000Pa |  
            | 压气气源气压 | 0.5-0.6MPa |  
            | 压气清灰压力 | 0.2-0.4MPa |  
            | 耗气量 | 6-10Nm3/min |    4、交货时间:先由投标人提供最短的交货期,最终交货期由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5、交货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或特种设备,须取得相应生产制造资质产品认证书,产品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设备安装施工资质;有3年以上生产经验和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能力,提供的产品在钢铁行业类似场合运行过三年以上,且在近三年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的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对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投标申请单位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其他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后发电子版),招标人将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时间安排   1、报名及报名方式:2012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1日, 8: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可传真报名或派人至招标单位现场,报名务必写明投标货物名称、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电子信箱。收到报名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资格预审文件》发到投标申请人电子信箱,请投标申请人注意查收。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2012年2月23日上午11:00时前,将装订成册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至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   3、资格预审:2012年2月23日下午。   4、购买招标文件:2012年2月24日至开标前2日, 8:30-17:00,收到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后,招标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招标大楼一楼会议室(设材部大院东向第二栋楼)。   |